烟台毓璜顶医院呼吸湿化器、无创心输出量测量仪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1142
2、项目名称:呼吸湿化器、无创心输出量测量仪等设备采购
B包:无创心输出量测量仪;
C包: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
D包:血液净化设备;
E包:床旁电子支气管镜;
G包:妇产超声诊断仪;
H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J包:病理切片扫描仪;
K包:渗透压仪。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总预算金额:1357万元
其中B包为110万元,C包为10万元,D包为20万元,E包为42万元,G包为440万元,H包为660万元,J包为65万元,K包为1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B、C、E、J、K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不属于中小企业),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相应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所投设备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