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和谐型电力机车C5、D4修检修工装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MQJJSGZ2026016500244e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购置和谐型电力机车C5、D4修检修工装设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购置和谐型电力机车C5、D4修检修工装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WTJDZ2026G-005-1(购置和谐型电力机车C5、D4修检修工装设备)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1 小齿轮拆解、压装设备 套 2 含液压泵、工装、工具
2 轴承拆解、压装、注脂设备 套 2 含工装
3 交流耐压试验设备 台 1
4 转子尺寸测量工具 套 1 转子内锥孔塞规
5 转子动平衡机 台 1
6 电机游隙测量设备 台 1
WTJDZ2026G-005-2(购置和谐型电力机车C5、D4修检修工装设备)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抱轴箱轴承游隙、横动量测量机 台 1
2 车轮静平衡试验机 套 1 含工装
3 车轮制动盘分解组装机 台 1
4 齿轮箱滤油机 台 1
5 轮对测量机 套 1 含工装
6 轮驱电机磨合试验台 套 1 满足5种机型、实现一拖二
7 轴承退卸机 套 1 固定式、含工装
8 轴承压装机 套 1 固定式、含工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包: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为设备的制造商。
3.投标人应提供机车检修工装试验设备或同类设备近5年内至少1项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同时提供设备使用运行良好证明(使用单位签字、盖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方没有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2包: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为设备的制造商。
3.投标人应提供机车检修工装试验设备或同类设备近5年内至少1项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同时提供设备使用运行良好证明(使用单位签字、盖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方没有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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