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G2025-0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溧阳市经济开发区(上兴镇)14个行政村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评分标准3.1供应商自2022年12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份得4分,最高得12分。”更正为“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份得4分,最高得12分。”
2.“评分标准3.2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得4分;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学历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更正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得4分;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学历证书。”
3.“评分标准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1月01日以来具有担任类似相关经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1)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得分。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在202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担任类似相关经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1)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得分。”
4.“评分标准3.3投标人需配备的车辆:高压冲洗车、垃圾收集车、路面清扫车,每有1辆得2分,最高得10分。”更正为“投标人需配备高压冲洗车、垃圾收集车、路面清扫车等车辆(每种车辆至少1辆,否则本项不得分);每有1辆得2分,最高得10分。”
5.“第五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1)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标准按不低于2490元/人/月测算,员工意外险按600元/人/年,清扫保洁人员高温费、加班费及各种福利、劳保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正为“(1)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省定一类标准,员工意外险、高温费、加班费及各种福利、劳保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按溧阳地区最新的标准发放。 (若以上费用标准政策有变动,按新政策执行),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 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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