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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WFGS-GC-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51200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5〕2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5〕104号)批准,建设模式为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机构为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特许经营者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特许经营者自筹和省级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文汾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项目位于吕梁市文水县、汾阳市境内,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起点位于文水县南安镇北胡村,接规划国道307、国道339太原南过境公路改线工程,经文水县南安镇、南庄镇、西城乡、南武乡、北张乡、下曲镇、西槽头乡和汾阳市冀村镇、肖家庄镇、贾家庄镇,终点位于汾阳市贾家庄镇西雷家堡村,与既有国道307线相接,路线全长52.615公里。

本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涉及500kV电力线3处,220kV电力线3处,110kV电力线6处,35kV电力线2处,10kV电力线39处,0.4kV电力线9处。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DLZCB1标段:招标范围为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起讫桩号K0+000-K52+615范围内500kV、220kV、110kV电力迁改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含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提供相应图纸、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起讫桩号K0+000-K52+615范围内500kV、220kV、110kV电力迁改工程的施工、交工、电力验收后正常供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DLZCB2标段:招标范围为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起讫桩号K0+000-K20+808范围内35kV、10kV、0.4kV电力迁改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含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提供相应图纸、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起讫桩号K0+000-K20+808范围内35kV、10kV、0.4kV电力迁改工程的施工、交工、电力验收后正常供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DLZCB3标段:招标范围为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贾家庄段新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起讫桩号K20+808-K52+615范围内10kV、0.4kV电力迁改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含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提供相应图纸、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起讫桩号K20+808-K52+615范围内10kV、0.4kV电力迁改工程的施工、交工、电力验收后正常供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2.3 计划工期

DLZCB1标段:500kV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220kV、110kV计划工期为8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7个月)。

DLZCB2标段:35kV计划工期为8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7个月);10kV、0.4kV计划工期为6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5个月)。

DLZCB3标段:计划工期为6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

DLZCB1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承装、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DLZCB2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DLZCB3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3.1.3 业绩要求

DLZCB1标段:

(1)设计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50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50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DLZCB2标段:

(1)设计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35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35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DLZCB3标段:

(1)设计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4 人员要求

DLZCB1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至少有1项50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发输变电专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项50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至少有1项50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至少有1项50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5)专职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若人员业绩提供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DLZCB2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至少有1项35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发输变电专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项35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至少有1项35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至少有1项35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5)专职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若人员业绩提供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DLZCB3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至少有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发输变电专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至少有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至少有1项1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5)专职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若人员业绩提供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 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单位(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招标公告第3.2款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4信誉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的资质须满足本公告第3.1.1项的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依据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并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但仅可在1个标段中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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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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