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新区中心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提升项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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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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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3 | ||||||||||||||||
| 2、项目名称:义马市新区中心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提升项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次)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84,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8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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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新区中心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提升项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次)。主要采购台式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图书及教学仪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多媒体及台式电脑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元 二标段:图书及教学仪器采购,预算金额:204000.00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供货安装周期:15日历天/标段 (6)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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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但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承诺书; (3)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供应商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全部内容)。 (7)其他要求:本项目第二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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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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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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