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6-G1-00021-YNRY-0001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高清电子支气管系统及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32.7 最高限价(万元):97.2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高清电子支气管系统及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包含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部分设备须接入医院现使用系统平台)、试运行、检验验收,以及技术培训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高清电子支气管系统及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包含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部分设备须接入医院现使用系统平台)、试运行、检验验收,以及技术培训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高清电子支气管系统及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包含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部分设备须接入医院现使用系统平台)、试运行、检验验收,以及技术培训指导和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提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进行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提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3.投标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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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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