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79748 。
1.3 采购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节能替代量计算细则》和《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为甲方申请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进行咨询技术服务,包括协助搜集“新海牛”轮泥泵船改造前后的能源消耗数据和测算能耗情况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针对该项目中的协助搜集“新海牛”轮泥泵船改造前后的能源消耗数据和测算能耗情况进行采购询价 。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2.3 服务地点: 北京市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通过节能减排扶持资金申请补助评审的有关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满1年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报价人至少完成过1项与采购技术要求相类似的节能环保技术服务项目。证明文件为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关键内容页或业主提供的证明合同内容的证明材料及完工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至少提供一项查询截图)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环境科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类似职称证明 。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12 时 00 分至 年 1 月 23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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