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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博大DB13-5井地面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博大DB13-5井地面工程

招标编号ZY26-XJT15-GC004-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投资

1.3 项目概况:根据生产需要,新建DB13-5井地面工程井场及线路部分。

1.4 招标范围:DB13-5井地面工程,主要工作内容:

1.4.1 线路工程

新建DB13-5井气举管线1条,管道规格60.3×4毫米,材质22Cr双相不锈钢、设计压力20兆帕、长度0.3公里;新建DB13-5井排水管线1条,管道规格DN100、设计压力6.4兆帕、材质柔性复合管、管道长度6公里。

  1.4.2 站场工程

DB13-5气举排水井场新建22兆帕、直径1200毫米气液分离器1座、材质Q345R;新建1台250千瓦电驱往复式压缩机,进口压力0.5~1兆帕、出口压力10~11兆帕、排量5万方/天;新建2台离心式排水增压泵,排水量7.5立方米/小时、扬程90米,新建DB13-5排水接入阀室1座。

  1.4.3 总图部分

本工程设计范围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新建1座注气排水井(DB13-5)、2座预留排水阀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站(井)场的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土方计算及场地铺装;

  1.4.4 公用工程

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具体工作量详见相关图纸。      

1.5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详见甲乙供划分清单。

2. 项目要求

2.1 工期:基建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2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的安装级别(GC1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③项目经理不在其它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④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工程序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C类)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①人员清单和资质证书扫描件;②需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的社会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加盖对应管理部门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③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④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3.3●HSE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4●施工业绩: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单井油气集输管道建设或油气场站改造工程项目业绩(满足其中一项均可)1项。

资料提供形式: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②提供本业绩合同对应的验收或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发票等)。

3.5●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6●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和(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和(4)提供承诺书。

3.7●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 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 .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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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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