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点排污单位、双随机、饮用水、信访应急等监测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12026010002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6-00076
3、项目名称:2026年重点排污单位、双随机、饮用水、信访应急等监测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6.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66.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聘请4家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2026年重点排污单位、双随机、饮用水、信访应急等及采购人临时安排等其他方面的监测任务(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宜昌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宜昌市生态执法工作要点》、年度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及重点项目清单,依据《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参考《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合年初的监测方案,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监测。配合执法,根据实际拟定监测项目,开展“双随机”、信访、应急、指令监测;开展长江入河排水口、小流域水质监测;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全市饮用水监测、鲁家港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等技术服务,全过程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提供资质认定专用章完整的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8、合同履行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CMA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项目全要素(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废气、土壤和环境噪声等),并确保服务期间资质证书合格有效(上传证书及附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