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朱阳镇2025年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灵宝公开采购-2026-4 | |||||||||||
| 2、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朱阳镇2025年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40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需完成朱阳镇2025年秦岭东麓造林工程面积3000亩,涉及11个行政村40个小班,分别位于麻家河村、双庙村、南新店村、美山村、何家村、王家村、石坡湾村、匣里村、果园村、运头村和董寨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5.3实施地点:灵宝市朱阳镇;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3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
| 三、**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