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5(FW)008
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供应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供应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2025年6月1日至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时间在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书面声明: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备注:(1)以上为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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