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2026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SDJ-SBK-2026-004)
1.招标条件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现就2026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编号:STSDJ-SBK-2026-004)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为确保我段42辆公务用车技术状态良好和道路运输安全,需委托专业厂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在车辆发生故障后及时处理,现就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要求:
3.1.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维修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无重大违法记录及失信行为(需提供“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结果)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3.1.3拥有全国汽车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并能提供各区域维修厂的详细地址及相应的资质证明。
3.1.4 必须具备我段机动车主要品牌制造商(上汽大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上一年度出现过承诺优惠折扣不落实、提高配件结算价格、虚增维修工时等方式多结算费用的维修厂家,取消参加本次招标的资格。
3.2技术要求:
3.2.1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品牌授权服务商总代模式的形式发包,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制定服务网点建设方案。承揽方在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上海局范围内维修服务网络的建设,或者提供经招标人认可的有效的替代服务方案,以确保车辆在需要维修时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服务。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2.2服务及技术要求
(1)维修时效
车辆修理做到随到随修,不拖延时间,并提供全天候服务。
(2)维修服务质量保证
①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及更换配件造成的车辆故障,承揽人必须负责免费返修;因维修质量及更换配件造成的车辆机件事故,由承揽人负责赔偿;因维修质量及更换配件造成车辆交通事故的,承揽人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②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承诺的标准。如维修后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须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及更换配件发生的故障,承揽人必须免费返修。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
③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制度
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车辆维修应以修复为主、更换为辅,以节省财务开支。确需更换零配件时,其中离合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的配件及其总成必须使用正厂合格产品(正厂件标准);其他配件须使用副产时,须征得委托人同意。严禁以维修的名义对车辆进行豪华装修。
④维修质量保证期的期限:
| 序号 |
更换项目 |
质保期限 |
| 1 |
电瓶总成 |
12个月 |
| 2 |
变速箱总成 |
12个月 |
| 3 |
发动机总成 |
12个月 |
| 4 |
发电机总成 |
12个月 |
| 5 |
起动机总成 |
6个月 |
| 6 |
转向球笼 |
6个月 |
| 7 |
方向机总成 |
6个月 |
以上所列项目不得低于表内的质保期执行
以上表内未列项目的质保期不得低于:整车大修总成修理项目质保期2万公里或12个月;常规维护为5000公里或3个月;小修为2000公里或10天。
(3)配套服务
①为送修单位的车辆定期免费调整车辆的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②必须提供年检代理服务,并负责车辆顺利通过年检。
(4)在项目承揽执行期间,如维修服务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承修单位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5)车辆维修换下的旧金属材料由送修人收回,承修单位不得自行处理。
(6)若承修单位因试车、送修等事由驾驶我方车辆发生交通事,相关责任由承修单位全权承担,我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承修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承揽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维修服务计划书。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2.3需提供维修服务车型及数量(42辆)
| 车辆类型 |
车辆品牌 |
车辆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中型普通客车 |
大通牌 |
SH6551H4DB-N |
辆 |
2 |
| 中型普通客车 |
大通牌 |
SH6551H4DB-NS |
辆 |
2 |
| 中型普通客车 |
依维柯牌 |
NJ6604DC |
辆 |
2 |
| 中型普通客车 |
江铃全顺牌 |
JX6461TA-M3 |
辆 |
1 |
| 中型普通客车 |
金杯牌 |
SY6548G5S3BH |
辆 |
2 |
| 小型普通客车 |
别克牌 |
SGM6531UBAAA |
辆 |
3 |
| 小型普通客车 |
别克牌 |
SGM6521UBA2 |
辆 |
1 |
| 小型普通客车 |
大众汽车牌 |
SVW6505CFD |
辆 |
2 |
| 小型普通客车 |
别克牌 |
SGM6521UBA6 |
辆 |
1 |
| 小型普通客车 |
大众汽车牌 |
SVW6515MVD |
辆 |
2 |
| 小型越野客车 |
丰田牌 |
JTEBU25J |
辆 |
1 |
| 轻型封闭式货车 |
依维柯牌 |
NJ5044XXY2A |
辆 |
1 |
| 小型专用客车 |
大通牌 |
SH5043XGCH2DB-D |
辆 |
1 |
| 小型专用客车 |
大通牌 |
SH5041XGCA2DB |
辆 |
4 |
| 中型专用客车 |
雨花牌 |
NJK5046XGC54 |
辆 |
5 |
| 中型专用客车 |
依维柯牌 |
NJ5044XGCZA |
辆 |
1 |
| 中型专用客车 |
大通牌 |
SH5041XGCA4D5-D |
辆 |
1 |
| 中型专用客车 |
大通牌 |
SH5043XGCH4DB-D |
辆 |
7 |
| 中型专用客车 |
大通牌 |
SH5045XGCA4D4 |
辆 |
2 |
| 中型栏板货车 |
东风牌 |
EQ1090S8BDE |
辆 |
1 |
3.2.4应收维修费计算
应收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管理费率后填写,如无管理费,则填0)
工时费=定额工时×工时单价(工时单价由投标人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定额工时根据各省市最近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简称“工时定额” )确定,修理商可酌情下浮。
应收维修费内的管理费率是指在零配件、材料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按费率 %(此处由投标人在商务报价中填写)收取的材料管理费用。
(1)特殊维修服务项目,承揽人应与车辆送修人在车辆维修前明确工时标准。
(2)应收维修费内的零配件、材料的采购成本:其中正厂配件以相应车型的4S店公开销售价格为基准;副厂配件以同品牌、同型号的市场指导价为结算依据。
年度维修总费用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工时、材料单价结合实际发生的工时、材料数量结算,但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
3.2.5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项目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2)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结算时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名方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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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