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HGK-G2026-0007 项目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1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共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2.1)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包括账户性质说明及银行资信复印件); (2.3)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 (3.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 不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代表在响应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材料。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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