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杂备料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JYYWX20260129480216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杂备料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浸塑封闭网门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杂备料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批XAJYYWX20260129480216l采购明细表
备注:
1.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实际供应数量根据供货期内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订单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铁路安全生产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或配件中心供应,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包件中标结果。
5.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投标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以来销售浸塑封闭网片的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供货合同)。
(3)投标人须出具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隔离栅 第1部分:通则》(GB/T 26941.1-2011)出具的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含外观质量,镀锌层厚度、均匀性、附着性能、焊点抗拉力);依据现行标准《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461-2002)出具的有效的盐雾试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2: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以来销售封闭网砼立柱的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供货合同)。
(3)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3: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以来销售钢筋混凝土步行板的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供货合同)。
(3)投标人须出具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铁路混凝土》(TB/T 3275-2018)出具的有效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合格报告;依据现行标准《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18)出具的有效的步行板抗裂性及承载能力检验合格报告。
(4)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4: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以来销售同类产品的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供货合同)。
(3)投标人须出具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隔离栅 第1部分:通则》(GB/T 26941.1-2011)出具的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含外观质量,镀锌层厚度、均匀性、附着性能);依据现行标准《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461-2002)出具的有效的盐雾试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5: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须提供2022年以来销售投标产品的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供货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GB11118.1-2011)出具的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①投标产品为国产产品的还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的有效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商全部承担;②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还须提供生产商或国内总经销(总代理)的有效授权证书。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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