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FCG-2026-005
项目名称:志丹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草原站志丹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9,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 志丹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9,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草原站志丹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草原站志丹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止开标时间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