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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污水处理厂及附属管网、泵站设施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泗水污水处理厂及附属管网、泵站设施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0061
项目名称:泗水污水处理厂及附属管网、泵站设施运行维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02917.63
最高限价(元):10202917.63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沈阳市浑南区

2.项目内容:泗水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15座泵站设施、43.03公里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营与维修维护,保证泗水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等。其中具体包括:

(一)污水泵站

1)维护范围:附属15座泵站设施。

2)维护内容:机泵、电气设备、电业局规定的自维侧高压线路及设备的维修维护。柴油发电机组的日常维护和大中小维修等;泵站房屋、采暖设施、庭院的维修等。

(二)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

1)维护范围:33.936公里污水管线、9.094公里雨水管线及附属泵站设施。

2)维护内容:清掏窨井、雨水井、清扫疏通污、雨水管道;窨井、雨水井翻修和维修;井盖丢失、损坏的更换;井室内防坠网安装,排水设施巡查。

3)特殊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的抢险、抢修和积水点改造等项目,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量另行核算。

(三)泗水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排水管道设施清疏养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通风,管道疏通,清涝洗刷检查井、进水口,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中小型管道局部翻修,开挖路面恢复;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装车外运、无害化处置;排水设施巡查,雨污混接排查;防汛点位布控值守,暴雨期间处理路面水浸点;现场路面清理及交通维护等。

2.雨污水泵站日常运行维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泵站内高低压机泵、阀门、电气柜、格栅、风机、除臭、工艺成套设备、泵房主体、道路绿化等维护保养项目;泵站每周至少巡检巡视一次,检查水泵填料、密封,根据使用情况随时添加或更换填料或密封,防止泄漏;水泵、电机修理及补充或更换轴承内的润滑脂,并检测油质变化情况;电机接线盒内检查;维护变频控制柜、软起动柜、PLC柜及其他柜的通风、除尘;详细检查各泵站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的故障问题;对各类机电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易损件、密封件的更换等。

3.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道排水通畅;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完好无缺损,井内无硬块,井壁无污垢、无破损、无倾斜;管道积泥深度小型管道<管径的1/4、中大型管道<管径的1/5,沉泥井积泥深度在管底以下5cm,平底井积泥深度和管道相同。

4.承担运营期间为完成工作所需的一切办公用品、维修工具及人员工资、服装、人员保险、福利、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运行管理服务费中。包含电费、水费、维修费、设备检测费、污泥处置费、人员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和日常设备检查维护、设备中小维修费等不可预见费用。

5.巡视检查要求每周一次定期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内容包括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水、井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无人看管的排水附属设施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6.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雨污混接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和混接点标注。

7.应建立巡查制度,服务期间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市政设施按技术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定期维修养护服务,包括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小修改造、应急服务等各项工作,巡视检查需填写书面巡视线路及巡视情况报表。分类建立健全各设备的电子身份证及电子档案,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出厂日期、维修保养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等,并随时供采购人查询打印。

8.应及时消除项目范围内所有维管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危及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隐患,做好日常巡查和养护记录,必要时拍照留存各种损坏的情况。

9.对在巡查中发现养护范围内有损坏、盗窃、非法排污等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理,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向采购人进行反馈。

10.对服务范围内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应制定可行且完善的应急方案及措施,台风、暴雨等不可抵抗力灾害过后,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受损情况,并做好灾害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工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11.为便于工作开展,及时响应应急服务,在服务期间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常备完成本服务内容必要的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车辆、材料仓库以及应急物质。

12.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做好投诉事件记录和上报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建立处理投诉的快速反应队伍,配置相应的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

13.运营期间负责泵站清淤,对淤泥存放、运输、处理等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执行,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并留存运输、处理等相关记录材料,未按要求执行根据标准严重程度按比例扣除运营费用。

14.进入冬季前,对泵站内供暖设备、供暖管线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保证冬季供暖期间连续正常运行。

15.由于运营单位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泵站设备损坏而需要维修或更换,由运营单位负责修复工作,其产生的费用由运营单位承担。

16.运营期结束移交时,保证设备完好,泵站正常运行。

17.依据先服务后确责的原则,供应商发现维护区域内的干线排水管网出现问题,供应商应先行维护处理,处理后再确定责任主体。

18.清掏周期:汛期前须将雨水管彻底清掏一次,区域内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每年至少清掏二次。主要清掏点位:公铁桥下穿桥,污雨水主干线、倒虹点位。

19.在运行、维护期内由于排水管网事故引发的社会影响及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在运维管养过程中,供应商应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在上级各部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运维管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隐患,且此问题和隐患供应商未及时发现并上报,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泵站运行维修工作内容

(一)泵站具体数量:15座

(二)泵站运行维护要求

1、污水泵站日常运行维护:

周期:全年;

工作内容:清理泵站卫生,机组设备除尘,零部件紧固,清捞倒运进水池杂物,看守泵站设施,除湿、除臭、通风,有害气体监测,填写各种报表,负责机组运行,泵房及环境的维修与保养(如,泵房墙体,地面,周边绿化种植以及围墙维护等)等,含设备大中小修费,含管路、电缆、阀门、拍门、除臭设施、基础设施等未单独列项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测费;含污泥处置费。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2、变电室维护清扫、检测

对变配电设备进行全面清扫去污、涂刷RTV绝缘涂料、操作机构有无卡涩、检查连接点有无锈蚀过热现象、螺栓是否松动锈蚀、含油设备有无渗漏油、油位是否正常、密封件是否老化、瓷品有无破损及裂纹、孔洞封闭是否严密、涂加润滑剂、投放灭鼠药以及按规定年检等;

周期:每年不少于1次;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3、水泵维护、检测

清洗,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局部的更换、维护、保养,检查故障和隐患,以及按规定检测等;

周期:每年不少于2次;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4、电机维护、检测

电机内部除尘,接线端子检查,维护调整传动部分,紧固更换螺钉、螺母,检查电刷和滑环接触是否良好 ,除锈上漆,材料运输,以及按规定检测等;

周期:每年不少于2次;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四、管网养护维修工作内容

(一)雨水系统---雨水管道清疏养护

1、雨水管道清疏养护:9.094km

小型管道(D<600mm);清疏方法:自定;清疏频率:每年不少于2次。含管道清淤、疏通、检测、修理、 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以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2、清捞检查井

清捞方法:自定;清捞频率:每年不少于2次;含检查井清涝、洗刷、检测、 松动井盖加固、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以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其他: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3、清捞雨水口

清捞方法:自定;清捞频率:每年不少于2次;含雨水口清涝、洗刷、检测、 松动雨水箅子加固、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以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二)雨水附属构筑物维修

1、更换雨水检查井井盖井座:

规格:Φ700mm;材质:球墨铸铁;含井口清理、井盖井座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井盖设有标识,且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2、更换雨水检查井井盖井座:

规格:Φ700mm;材质:树脂/混凝土;含井口清理、井盖井座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井盖设有标识,且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3、更换雨水检查井井盖:

规格:Φ700mm;材质:球墨铸铁;含井口清理、井盖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井盖设有标识,且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4、更换雨水检查井井盖

规格:Φ700mm;材质:树脂/混凝土;含井口清理、井盖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井盖设有标识,且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5、更换、增设防坠网

材质:高强度耐腐蚀的钢丝绳;含启闭井盖,安装防坠网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6、更换雨水口井篦子

规格:450*750;材质:球墨铸铁;含井口清理、雨水篦子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7、更换雨水口井篦子

规格:450*750;材质:树脂/混凝土;含井口清理、雨水篦子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8、维修雨水检查井

井盖井座拆除恢复(利旧)、井周路面拆除清理、井筒拆除清理砌筑、井周加固;含残渣外运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9、维修雨水检查井

井盖井座拆除安装、井周路面拆除清理、井筒拆除清理砌筑、井周加固;含残渣外运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10、维修雨水进水井

雨水篦子拆除恢复(利旧)、井周路面拆除清理、进水井拆除清理砌筑、井周加固;含残渣外运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11、维修雨水进水井

雨水篦子拆除安装、井周路面拆除清理、进水井拆除清理砌筑、井周加固;含残渣外运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三)污水系统---污水清疏养护

1、污水管道清疏养护:33.936km

小型管道(D<600mm);清疏方法:自定;清疏频率:每年不少于2次;含管道清淤、疏通、检测、修理、 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以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2、清捞检查井

清捞方法:自定;清捞频率:每年不少于2次;含检查井清涝、洗刷、检测、 松动井盖加固、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以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四)污水附属构筑物维修

1、更换污水检查井井盖井座

规格:Φ700mm;材质:球墨铸铁;含井口清理、井盖井座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井盖设有标识,且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2、更换污水检查井井盖井座

规格:Φ700mm;材质:树脂/混凝土;含井口清理、井盖井座安装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井盖设有标识,且具备防盗功能,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检查井盖》GB/T23585的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3、更换、增设防坠网

材质:高强度耐腐蚀的钢丝绳;含启闭井盖,安装防坠网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4、维修污水检查井

井盖井座拆除安装、井周路面拆除清理、井筒拆除清理砌筑、井周加固;含残渣外运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五)排水设施巡查

1、长度:43.03km

2、巡查对象包括管道、检查井、雨水口;

3、巡查频率:每周不少于1次;

4、标准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六)防汛点位布控、值守等

1、移动泵车:按防汛要求值守、清除积水;

2、汽油泵/柴油泵:含拉运泵的载货汽车费用,按防汛要求值守、清除积水。

3、防汛人工:按防汛要求值守、清除积水;

4、防汛指挥车:按防汛要求值守、清除积水。

★五、泗水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

泗水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工作,保证泗水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等。

1、维护范围:泗水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维护内容:

(1)厂区内楼体、避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原辅材料(药剂、自来水等);

(2)房屋、采暖设施、庭院的绿化养护、厂区道路维修等。

3、设备更换标准:设备完全失去使用功能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报告,经招标人书面确认设备无维修必要时,由招标人负责设备的更换,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应急突发处理:如设备突发性损坏或核心部件损坏,对污水处理厂运营造成影响时,中标人应及时上报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指派监理现场认定后,中标人负责应急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经招标人财政部门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支付给中标人。

出水标准:泗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6、招标人按照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执行监管工作。

7、招标人有权随时指定授权代表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问题,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出整改要求,如中标人未能在30日内整改完毕,招标人有权按每日运营费计取扣除运营服务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可解除合同。

8、如沈阳市相关部门调整污雨水设施运行维护标准,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调整运行维护费用,待招标人上报区政府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告知审批结果。

9、如有用户申请接入市政排水管网,需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中标人私自允许其他用户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并未告知招标人,一经发现,中标人将承担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费用及罚金。

10、招标人应为中标人提供泗水污水厂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台账、设施量表等)及设施设备清单。

11、招标人应按合同要求,按期拨付运营维护费用。中标人不得因运营维护费划拨不及时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造成后果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2、招标人负责污水厂外管线维修的临时占地审批手续办理及处理审批手续相关民事纠纷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招标人负责申报审计后,另行核算。

13、招标人负责泗水污水厂整体设备购置,管道大修与更换,主体建筑修复以及所有计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和改造。

14、中标人应确保在运营期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并独立运营不得转包。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对本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现按转包费用扣除相应运营费或解除合同。

15、开始运营前,中标人应编制营运维护手册并报招标人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检查、巡查,设备维护与检修工作程序、标准化流程、岗位设置及操作流程;紧急情况下运营、抢修救灾的应急预案与操作流程。

16、中标人工作人员应该取得相关上岗资质,运营期间中标人员工及外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7、中标人运营期间,中标人对泗水污水处理的相关设施、设备负有巡查、养护、维修的义务。如中标人发现相关设施、设备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形,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立即通知招标人,相应中小维修、维护、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大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人。

当发生排水设施需要抢修情况时,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报告招标人抢修方案并实施,同时保留影像资料,抢修费用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发生量另行核算,并以财政审计为准。

18、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现状图、自控系统图等相关图标,并张贴上墙。

19、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并作为合同附件执行。确保设施及设备正常运转,保证人身安全。中标人应将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等制度张贴上墙并严格执行。如在合同期间内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中标人要保持厂容厂貌、室内外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到位。

20、中标人运营期间,中标人应当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向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出示设备运营、维修和检测等相关记录材料,对于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的问题作出合理解答。

21、汛期时,中标单位人员应及时上岗,加大污水抽升,降低水位迅速解决污水溢流。

22、中标人运营期间,污水处理厂等设备,如不能满足环保要求时,应在当年10月份前,向招标人上报提标提升改造计划、如因招标人原因未能通过改造方案,发生污水处理水质及设备不达标,中标人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中标人未在当年10月份前上报提标提升计划或提交计划不合格的,发生污水处理水质及设备不达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中标人运营期间,如遇设备大修及更换核心部件,中标人应在每年10月份前,向招标人上报报废设备更换或更换设备核心部件计划,如因招标人原因未能通过更换,发生污水处理水质及设备不达标,中标人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中标人未在当年10月份前上报报废设备更换或更换设备核心部件计划或提交计划不合格的,发生污水处理水质及设备不达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相应承担法律责任。

24、中标人应定期对污水厂进行测试,对出水进行 监测,确保水厂设施的正常运行。因设施设备检修需暂停服务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及相关环保部门停运时限。

25、中标人运营期间,在当年10月前上报的提标提升计划及设备或设备核心部件更换计划后,招标人城市维护计划批复后,发生的临时性设备损毁需更换时,由中标人负责应急维修。

26、如因招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投入获得补偿,如因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权获得补偿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由双方根据实际损失协商解决。

27、运营期结束后30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接受单位进行交接,中标人应当将所有运营日志、账簿、记 录、运营与维护手册移交给接收方。并保证移交时泗水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设施能正常运行,且应在全部工作交接完成后撤出中标人人员及财物。

28、如出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水量突然变化,超出污水厂处理能力范围而影响达标排放的,中标人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后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考核办法及标准分值

(一)排水管网、泵站考核

(1)考核方式

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考核办法

2.1考核档次的划分

考核共分四个档次,其中:

合计分<80,不合格;

80≤合计分<90,合格;

90≤合计分<95,良好;

95≤合计分<100,优秀。

2.2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泵站设施(50分),排水管网(30分),投诉平台案件处理(20分)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分值及赋分原则详见附件1

2.3处罚方法

(1)季度考核:考核总分低于90分,每低1分给予供应商合同价款1‰的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总分低于80分按清退处理,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上级督查、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并列出书面意见的,根据列出问题的级别,按照相关标准来确定。一般问题的,由我局明确整改期限,期限内不能完成的,每项问题扣除运行管理费用3000元;较重问题的,每项问题扣除运行管理费5000元,同时由我局确整改期限,期限内不能完成的,每项问题再次扣除运行管理费用10000元;严重问题的,每项问题扣除运行管理费10000元,同时明确整改期限,期限内不能完成的按清退处理。

(3)以上两条产生的处罚金额需填写处罚确认单,并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计入到年终结算。

附件1:排水设施(泵站、管网)运行维护项目质量月考核细则(每季度考核一次)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泵站设施(50分)
1.1 泵站检测(7分)
1.1.1 泵站设施定期及特殊检测(3分) 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1分);检测资金使用计划(1分);检测方案及计划安排(1分)。
1.1.2 检测报告(4分) 按期提供检测报告(1分);报告内具备泵站设施安全性及运行状况,维护等级评定,与往年检测结果对比等表述(1分);泵站设施病害维修建议及方案(1分);泵站检测报告结果专业论证(1分)。
1.2 日常巡查、日常维护(7分)
1.2.1 巡查人员及车辆配置(2分) 按片区实行网格化巡查,定岗、定人、定责。巡查人员及车辆配置满足实际需要。各泵站汇水区域每月最少巡查一次,汛期期间每周一次,每次降雨前、后均需进行巡视(1分);日常遵查记录真实、完整、全面,巡查人、项目负责人签章齐全(1分)。
1.2.2 日常维护(5分) 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的除尘等(1分);院内、室内的卫生打扫和除草等(1分);围栏、电控柜等的除锈、涂油等保养(1分);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数量、有效期等是否符合要求(1分);室内开关插座、电灯、电器设备、挡鼠板、墙面大白、屋顶防水、墙体渗漏等是否符合或满足要求(1分)。
1.3 泵站设施维修养护(22分)
1.3.1 泵站值守人员操作规程、导则掌握情况(9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3分)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 T30948-2021(3分)
沈阳市排水泵站维护养护工作导则(现行20220112)(3分)
1.3.2 水泵主体结构(5分) 每座泵站水泵性能完好、叶轮完好。(1分)
每座泵站水泵电机完好、线圈绕组阻值测定合格。(1分)
每座泵站水泵的数量、排水能力、完好程度是否能满足汛期需要。(2分)
每座泵站水泵报修及维修是否及时。(1分)
1.3.3 水泵电控系统设施(3分) 水泵电控系统完好、综合保护器等电控系统完好。(1分)
软启等电力供配电系统完好。(1分)
电线电缆是否完好、双路电源是否热接。(1分)
1.3.4 附属设施(5分) 泵站房屋、采暖设备、庭院等设备或构筑物完好。(1分)
前池是否及时打捞漂浮物、是否按时清掏(0.5分);降雨前后对前池必须进行清淘到位(0.5分)
格栅机、传送带、除臭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按期保养。(1分
进出水闸门、泵管、支座等附属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按期保养。(1分)
发电机组是否完好、按期保养等。(1分)
1.4 应急处置(10分)
1.4.1 应急事件处理(10分 ) 1、应急事件处理机制不健全的,扣2分;
2、应急事件发生时,没有及时启动或处理不当应急处理机制,扣 4 分;
3、由于泵站值守人员操作和决策不当,造成路面反水等不良后果的,再扣 4 分 。超出泵站正常处理能力或不可抗力除外。
1.5 档案管理(4分)
1.5.1 运营维护档案管理(4分 ) 1、设施维护过程中,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影像资 料不齐全的,扣2分; 2、每月运营维护台帐不齐全的,扣1分; 3、年终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排水管网(30分)
2.1 运行维护质量(14分)
2.1.1 管网操作规程、导则等(5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1分)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分)
沈阳市排水管渠维护养护工作导则(现行20220112)(1分)
浑南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考核细则(1分)
沈阳市城市道路检查井盖技术要求(现行2023.10)(1分)
2.1.2 管线巡视巡查抢修(7.5分)
2.1.2.1 巡查制度(0.5分) 建立健全排水管线巡视巡查制度,定岗、定人、定责。(0.5分)
2.1.2.2 巡查人员车辆 配置及积水巡查处理(3分) 按各维护维养街路实行网格化巡查,巡查人员及车辆配置满足实际需要。各街路每周最少巡查一次,汛期期间易出现积水返水重点区域每日一次,每次降雨前、中、后均需进行巡视,发现一处未达到要求或者造成积水,扣0.5分。
2.1.2.3 记录台账(1分) 巡视巡查记录详细、真实完整,内容应包括巡查人员、时同、路线和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及处置情况(有表格、图片对比等记录),发现一处未达到要求扣0.5分。
2.1.2.4 抢险抢修(3分) 正常情况下,按到报修和相关平台电话后10分钟内下达抢险指令;接到抢修指令后工作日二小时内、节假日三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调查并开展抢险抢修工作;处理完毕后应{按承诺时限完成井盖井周损坏修复(4小时内修复完成)、丢失更换或基坑塌陷维护(2个小时内处理)和管线等设施的更换、修复(按下发的抢险抢修联络单时间要求)}及时向报修人或上级部门反端处理结果.并将抢险情况登记存档留有照片对比,发现一处不满足要求,扣0.5分。
2.1.3 污泥运输与处置(1.5分)
2.1.3.1 污泥运输(0.5分) 浮泥运输车辆应加盖,并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在运输过程中污泥不落地,沿途不洒落。(0.5分)
2.1.3.2 安全(0.5分) 污泥桶、车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灯。疏通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撤离现场。(0.5分)
2.1.3.3 污泥处置(0.5分) 污泥在送处置场前应进行脱水处理,脱水程序应满足处置场的相关要求,有污泥处理厂的应尽量运送至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泥处置不得对水体和环境遭成污染。(0.5分)
2.2 管理质量(14分)
2.2.1 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5分)
2.2.1.1 预案制定(1.5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和形式变化适时修订。(0.5分)
按照规定进行应争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0.5分)
应急管理人员、抢险抢修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培训。(0.5分)
2.2.1.2 应急处置(2分) 当发生排水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1分)
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分)
2.2.2 文明安全作业(7分)
2.2.2.1 培训和持证上岗(1.5分)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应掌握人工急救技术和防护用具、照明、通信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相关的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分)
应建立健全作业人员个人培训档案。(0.5分)
2.2.2.2 安全生产(2分) 检查井盖开启后,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0.5分)
作业现场、检查井及管道内严禁吸烟及明火,车辆、行人不得进入作业区。(0.5分)
井下作业时,必须进行连续气体检测,且井上监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0.5分)
进入管道内作业时,井室内应设置专人响应和监护,监护人员严禁擅离职守。(0.5分)
2.2.2.3 文明施工(2分) 正确规范使用围挡,不发生围而不建或围而缓建。(0.5分)
裸土覆盖所用绿网要满足市区要求,注意扬尘有效处理(0.5分)
管网塌陷等点位盖钢板厚度及配备减速块要满足市区要求(0.5分)
路面路面挖掘机作业,履带要穿有效的橡胶靴,减少路面的破坏,破坏处要负责有效恢复。(0.5分)
2.2.2.4 严格程序(1.5分) 在征得交管部门同意中断交通后,应在路段两端设置交通警告标志;当在交通流量大的地区进行维护作业时,应由专人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协调车辆安全通行。(0.5分)
下井作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管道维护和检查严格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规定操作、执行。(0.5分)
防毒面具和正压式乎吸器定期校验,下井作业前必须再次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0.5分)
2.2.3 档案资料管理(1.5分)
2.2.3.1 新建设施(0.5分) 新建排水设施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竣工技术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工程建设文本、技术设计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后,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技术资料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0.5分)
2.2.3.2 设施维护 更新改造(0.5分) 排水管网及设施的维护资料应正确、及时、清晰,排水管网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补缺、配套的资料应及时归档保存,计算机管理的维护资料应有备份,对排水设施的突发事故或设施严重损坏情况必须及时做好记录,并应边同分析处理资料一起保存归档。(0.5分)
2.2.3.3 已有设施(0.5分) 应建立、健全排水管网及设施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各项管网、设施维护台账健全记录详细,装订规范。(0.5分)
2.2.4 社会服务(1分)
2.2.4.1 相关协调(0.5分) 应积极主动协调相关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和排水户,促进浑南区排水发展。(0.5分)
2.2.4.2 技术支持服务工作(0.5分) 应积极主动为相关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和排水户提供与浑南区排水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工作。(0.5分)
2.2.5 环境保护(1分)
2.2.5.1 水质监测(0.5分) 应依法配合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对指定的排水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水量的监测。(0.5分)
2.2.5.2 环境保护(0.5分) 晴天时溢流井、截流管道、格栅井等设施,不能因管道堵塞而造成污水外溢。(0.5分)
2.3 排查雨污混接等(2分)
2.3.1 市政混接(0.5分) 配合排查雨污市政混接并处理。(0.5分)
2.3.2 企业混接(0.5分) 配合排查雨污企业混接并巡查跟踪企业整改情况。(0.5分)
2.3.3 小区混接(0.5分) 配合排查雨污企业混接并巡查跟踪小区整改情况。(0.5分)
2.3.4 水源热泵(0.5分) 配合排查雨污企业或小区水源热泵并巡查跟踪整改情况。(0.5分)
3.1 投诉平台案件处理(20分)
3.1.1 案件下派时(5分) 区级案件:72小时内反馈 市级案件:48小时内反馈 未按时反馈:扣(5分) 省级案件:24小时内反馈
3.1.2 案件反馈要求(5分) 案件反馈要求有定位、照片及与诉求人通话录音(照片要求有近景、远景及案件部位清晰图片);未按时反馈:扣(5分)
3.1.3 案件调查(5分) 案件调查必须情况必须准确,发现反馈错误。 扣(5分)
3.1.4 案件核实(5分) 凡水务中心管辖范围内均要到现场核实,未进行核实。扣(5分)
总分(100分) 合计得分:

(二)泗水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考核

运维服务考核制度

受检查单位:                                                                           受检查负责人:

检查日期:                                   检查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说明 分项得分 项目得分 备注
1 基础管理(23分) 人员管理(18分) 项目法人和运维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5分 项目法人和运维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扣5分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扣5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无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整理、资金申请管理扣3分 各厂、站要配备专人负责档案资料、资金申请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方案管理(5分) 缺少运维方案扣3分,运维方案未签字、盖章下发,每发现一处扣1分;运维方案未及时修订,或不符合水厂实际情况,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水厂应建立完善的运维方案(包括汛期、冬季运维方案)并及时进行修订,确保运维方案符合水厂实际情况。
2 防汛工作(20分) 防汛物资(5分) 无防汛物资台账扣2分,有防汛物资台账但信息记录不齐全扣1分;防汛物资不齐全或未处于完好状态,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应建立防汛物资台账,明确防汛物资存放为止,确保防汛物资储备齐全切处于完好状态。
防雷装置(4分) 未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或检测报告过期,扣2分;防雷装置缺失或未处于完好状态,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高大建筑及设施、变配电设备、贮藏区、烟囱等,其他防雷装置应保持完好,且具有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双回路供电(2分) 符合双回路供电或配备临时备用发电机组,得2分,否则不得分。 配备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组,并能正常使用。
防汛应急预案及演练(4分) 无防汛应急预案扣2分,有防汛应急预案但未签字、盖章下发扣1分,有防汛应急预案但内容不全面扣1分;本年度未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扣2分,已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但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不齐全扣1分。 防汛应急预案签字,盖章下发,且内容全面;本年度按照防汛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并留存演练记录和影响资料。
建构筑物(5分) 每发现一处塌陷、渗水、损坏等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建构筑物应保持完好,无塌陷、渗水、漏水等现象;闸阀、护栏、爬梯、管道、井盖、盖板、支架、走道桥保持完好;道路完好、通畅、无塌陷;电缆沟、下水井完好畅通、为无积水。
3 安全生产(50分) 安全警示标识(5分) 每发现一处安全风险点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扣1分,扣完为止。 对预处理间、污泥脱水闸、加药间、危废间、配电间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点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风险的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安全防护器材(5分) 安全防护器材缺失或失效或未进行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扣1分。 必要点位应设置安全防护器材(如灭火器、防毒面具、救生圈等),并定期对安全防护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有效。
有限空间管理(3分)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有限空间台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台账,每缺少一项或内容信息不齐全扣1分,扣完为止。 水厂应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有限空间台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台账。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2分) 每发现一处未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故障,扣1分,扣完为止。 格栅间、污泥脱水间等昌盛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间均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
安全用电管理(2分) 配电间未设置挡鼠板扣1分;配电柜和电控柜等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处于敞开状态,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配电间应设置挡鼠板,配电柜和电控柜等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应保持闭合状态。
食堂安全管理(3分) 食堂未配备灭火装备或灭火装备未处于完好状态,扣1分;食堂采用燃气设施的,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扣1分;擅自更换燃气阀门扣1分。 食堂应配备灭火装备(如灭火器、灭火毯等);食堂采用燃气设施的,应安装燃气报警器;不得擅自更换燃气阀门。
安全防护措施(3分) 每发现一人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扣1分,扣完为止。 在岗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责任状(3分) 本年度已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按照水厂、工段、班组等不同层级,由各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于夏季或分管机构负责人或和本层级成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外委劳务安全管理(3分) 未与外委劳务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外委劳务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扣3分;外委劳务存在分包的,总承包于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协议或合同中安全管理约定的内容不齐全或者有缺失,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水厂应建立外委劳务安全管理制度,于外委劳务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外委劳务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外委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外委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应急预案(5分) 每缺少一项应急预案扣1分;应急预案未签字、盖章下发,每发现一处扣1分;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或不符合水厂实际情况,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水厂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含: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全、火灾、爆炸、中毒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各应急预案符合水厂实际情况。
安全培训(3分) 培训材料、记录、影响资料不齐全,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本年度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不得分。 本年度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并留存培训材料、记录和影响资料。
前池液位管理(3分) 前池未安全液位计不得分;已安装液位计但数据未接入中控系统,扣1分;无液位异常劲爆扣1分。 前池安装液位计,且前池液位数据已介入中控系统,并没有液位异常警报。
重点设备设施管理(10分) 重点设备设施每发现一处故障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 格栅系统、预处理沉砂系统、污泥脱水系统、鼓风机、曝气器或曝气机、应急水泵、应急闸门等重点设备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
4 安全隐患排查(30分) 《方案》落实情况(10分) 水厂为学习落实《方案》不得分;未落实至中层领导扣4分;未落实至班组员工扣2分;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影响资料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水厂应学习并落实《沈阳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试试方案》(一下简称“方案”),保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及影响资料。
重大隐患(10分) 每发现一处重大隐患扣2分,扣完为止。 水厂确保无《方案》附件1“二、生活污水(污泥)处理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详见附表)规定的隐患内容。
一般隐患(5分) 每发现一处一般隐患扣1分,扣完为止。 水厂应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隐患登记台账,确保生产现场无安全隐患及安全风险。
隐患登记台账(5分) 隐患登记台账信息记录齐全得5分;台账记录每缺少一项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无隐患登记台账不得分。 隐患登记台账应记录隐患的发生时间、地点、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时间、责任人签字等信息。
5 运行管理(25分) 操作手册(5分) 无操作手册扣5分 各厂、站必须配备操作手册,便于员工按照手册内容进行规范操作。
检修维修(5分) 无检修台账、维修记录扣5分,检修台账、维修记录每缺失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对平时检修登记台账,对维修进行记录。
保养记录(3分) 无保养记录扣3分,保养记录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每日保养要有相应记录存档。
大修申请档案(3分) 无大修申请档案扣3分,大修申请档案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大修设备要进行申请,申请要建立档案随时备查。
备品库(2分) 无备品库扣2分。 各厂、站要配备备品库。
设备运行(2分) 无设备运行台账扣2分,设备运行台账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各厂、站要记录设备运行台账。
水质报告(5分) 无出、入水质报告扣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出、入水报告要求每月一次。

附:考核从以上考核中选出总分值为100分的选项,考核达到80分以上即为合格

七、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首次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满经验收服务质量合格后,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包括部门重新规划、机构改革等)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按水价及审核水量,每季度支付一次;管网养护维修和泵站运行维护服务:前三季度,每季度支付一次,按照每季度合同额的3/4支付,年度运维费用以财政审结定案单为准,扣除已付金额,余额一次性付清。如因政府批复或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未及时付款,付款时间可相应延后,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利息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验收专家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违约责任

(1)如中标人对所辖排水设施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维护,造成媒体曝光、市区绩效考核对招标人扣分、同一问题反复被投诉的。每季度出现二次以上(包括二次),全年累计出现 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年运营费 中扣除违约金100万元。

(2)如中标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义务,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或污水处理不达标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在中标人维修范围内未能及时维修,招标人找第三方维修的,招标人可以在未支付年运营费用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不足部分可以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3)中标人运营期内,因中标人原因致使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造成他人及社会财产损失及影响,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有权在尚未支付的运营费中进行扣除,解除运营合同并拒付运营费用。

(4)如中标人存在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本合同转包,招标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年运营费用并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年运营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5)如中标人未在汛期前将管网彻底清掏一次,区域内污水管网每年须至少清掏二次,招标人有权在年运营费用中扣除违约金50万元。

7、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方案、污水泵站维护方案、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设备维护和保养方案、污泥处理方案、操作规程、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建档管理方案等几方面。

8、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首次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满经验收服务质量合格后,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包括部门重新规划、机构改革等)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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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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