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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2026-2028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北公司2026-2028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TC269W00H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蒙东地区,以及服务项目涉及的其他地区等。投标人需接受甲方对以上区域的委托
标段数量:2
项目规模:根据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有关要求,为更好地满足东北公司及所属单位法律纠纷案件处理、专项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对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需求,开展本次框架招标工作。本次面向社会通过自愿的方式公开招标,入库律师事务所可服务于东北公司及所属单位。招标人不保证入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库内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东北公司2026-2028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标包一: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服务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22 2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9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2-12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法律纠纷案件代理,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案件分析、研究,提示诉讼风险;起草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联系法院确认案件分配情况,阅卷了解案件情况等;协助当事人准备证据材料;起草质证意见、答辩意见等庭审材料;出庭应诉,根据庭审情况起草代理意见,联系法官沟通案件进度并及时反馈;针对案件结果出具案件总结分析报告,编制以案促管分析报告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标包一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诉讼服务项目业绩,标包二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非诉项目业绩,需提供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的扫描件及判决文书扫描件(诉讼项目,需能证明案件结果),须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及时间等关键信息。
注: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单项子合同或同等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业绩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进行核实为准)。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标包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1项诉讼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标包二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非诉业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的扫描件及判决文书扫描件(诉讼项目提供,需能证明案件结果),须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及时间等关键信息;
2)提供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的扫描件及判决文书扫描件(诉讼项目提供,需能证明案件结果),须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及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提供接受服务单位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
注: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单项子合同或同等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
(2)服务团队:投标人应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主要团队人员等。项目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人员不得少于3人,须均为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包含项目负责人)的律师不少于2名,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和5年以上执业经验律师不得更换(投标人需提供团队律师执业证扫描件,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进行核实)。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或退休返聘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聘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5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5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5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6.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上述(1)-(5)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及招标人提供的失信行为处置名单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未在有效期内的按照未被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6)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2)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网址:https://www.cneptp.com/index,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东北公司2026-2028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标包二:非诉专项业务服务

标段编号: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22 2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9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2-12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非诉专项业务服务,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劳动用工、企业重组改制清算破产、股权投资及处置、资产处置、金融产品投资、对外融资担保授信、知识产权确权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规审查、招投标法律支持、合同风险防控;劳动方面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工伤争议预防;股权投资处置及资产处置领域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法律文书起草等;金融产品投资、对外融资担保授信领域提供合规性论证、风险评估等;知识产权确权领域含申请策略规划、权利归属认定、侵权风险排查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标包一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诉讼服务项目业绩,标包二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非诉项目业绩,需提供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的扫描件及判决文书扫描件(诉讼项目,需能证明案件结果),须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及时间等关键信息。
注: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单项子合同或同等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业绩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进行核实为准)。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标包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1项诉讼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标包二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非诉业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的扫描件及判决文书扫描件(诉讼项目提供,需能证明案件结果),须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及时间等关键信息;
2)提供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的扫描件及判决文书扫描件(诉讼项目提供,需能证明案件结果),须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及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提供接受服务单位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
注: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单项子合同或同等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
(2)服务团队:投标人应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主要团队人员等。项目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人员不得少于3人,须均为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包含项目负责人)的律师不少于2名,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和5年以上执业经验律师不得更换(投标人需提供团队律师执业证扫描件,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进行核实)。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或退休返聘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聘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5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5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5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6.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上述(1)-(5)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及招标人提供的失信行为处置名单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未在有效期内的按照未被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6)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2)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网址:https://www.cneptp.com/index,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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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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