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障及水质提升项目(谋道镇中心村板梨湾塘堰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220260600079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6-00027
3、项目名称:利川市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障及水质提升项目(谋道镇中心村板梨湾塘堰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720143(万元)
6、最高限价:90.720143(万元)
7、采购需求:
利川市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障及水质提升项目(谋道镇中心村板梨湾塘堰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4)社保证明:提供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或提供拟派人员近3个月(2025年7月-12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发票(含银行或税务部门代 收凭证)和网上截图或打印的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缴费人员名单。(5)供应商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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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