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2026年降噪房修理修缮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138-FW0278-01
本招标项目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2026年降噪房修理修缮服务框架,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背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以下简称成压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世纪大道3号,根据工作需要,成压公司需要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成压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完成降噪房修理修缮服务工作。
- 服务区域为国内所有压缩机服务现场。
- 服务期限为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项目核准批复情况:已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49.96万元(含13%增值税);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油济柴成都压缩机分公司降噪房修理修缮项目,主要提供压缩机组大修、搬迁和改造项目中箱体式降噪房的拆除、搬迁及恢复服务,施工期间的吊装,缺失材料的补充更换都由服务商提供,各类材料、垃圾清运、喷漆及大型设备使用费用据实结算(不参与竞争)。暂定总金额 349.96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和生产建设需要,选择1个中标人为中油济柴成都压缩机分公司提供降噪房修理修缮项目服务。
- 降噪房修理修缮项目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1报价表,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统一下浮比例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1%、8%、8.0%、9.10%,10.12%均符合要求;若高于投标限价或者超过两位小数,-1%、8.121%则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并在表下注明下浮百分比%数值,在表中报价栏注明下浮后各单价金额,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报价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付款条件及方式:以合同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资料,双方验收确认签字,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挂账后18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95%,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质保期(验收合格后6个月)满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修复。承包商应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降噪房修理修缮服务经成压公司确认后支付。
- 质量保证期限:自降噪房修理修缮项目开始,至降噪房修理修缮项目完成,经成压公司现场人员或成压公司委托的其他人员验收合格后6个月。
- 项目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
- 本标段中标人数量:1人。
-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 名(必须配备可兼任),近3年(2023、2024、2025年)中任一年须有过与本次招标相似或相同类型降噪房修理修缮或建设项目管理经历。应附能够证明负责管理项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鲜章。
(2)安全生产管理员: 1 名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配备可兼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施工人员:不少于4人,拟投入修理修缮项目的人员中需持有以下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低压电工证、焊工证、高处作业证。每类证书至少有一人持有,提供证书扫描件。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能够提供近三年每年(近三年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压缩机降噪房修理修缮或建设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降噪房修理修缮或建设合同及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按合同名称列表,加盖投标人鲜章,业绩证明需按照见附件2格式提交。业绩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投标人财务报表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企业近三年(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6.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6.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3.6.1-*3.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按要求填写保密承诺书、廉政承诺书、投标承诺书,签字并盖章。
*3.10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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