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新疆阜康四工河水库工程施工标段安全监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新疆阜康四工河水库工程施工标段安全监测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施工劳务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采购编号:PC-0203-2616-FP0026)。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境内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四工河水库由拦河大坝(混凝土面板堆砂砾石坝)、输水洞、冲沙放空兼导流洞、溢洪道等建筑物组成,水库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Ⅷ度,设计烈度Ⅷ度。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钻孔、观测墩制作、钢管敷设等土建施工。
2.3 工期要求
新疆阜康市四工河水库工程施工标段劳务分包计划于2026年02月15日开工, 2028年10月30日完工,总工期989日历天。具体以进场开工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新疆阜康市四工河水库工程施工标段劳务分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办法、规定等要求,同时须满足甲方对工程的具体实施要求。
2.5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工程为新疆阜康市四工河水库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本标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场主要包括钻孔、观测墩制作、钢管敷设等土建施工。详见谈判采购文件技术条款。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证明资料,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提交成立日期至今财务状况。
3.1.3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响应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至少1项工程劳务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1.4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4)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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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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