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生产运行瓶颈优化改造项目
余热锅炉及压力容器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华北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生产运行瓶颈优化改造项目余热锅炉及压力容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生产运行瓶颈优化改造项目余热锅炉及压力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生产运行瓶颈优化改造项目卧式中低压容器及管壳式余热锅炉拟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产品范围:卧式中低压容器、管壳式余热锅炉含汽包。
A29050702000016 管壳式余热锅炉 含汽包 25167Nm3/h 1347℃ 蒸汽量21.6t/h 4.3MPa 256℃ 1台
A29040201003099 卧式中低压容器 DN1500*12mm 5500mm Q245R 1台。
2.3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需求送至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仓储物流中心或项目现场。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内。
2.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且准入
产品固定管板换热器(以云梦泽平台9位编码:A29050702 管壳式余热锅炉和A29040201 中低压容器为准,须同时满足)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云梦泽平台9位编码:A29050702
管壳式余热锅炉和A29040201 中低压容器为准,须同时满足)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非“正常”的均为无效。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云梦泽平台核实结果为准。(本项目不做资格预审,投标人须自行确认云梦泽平台本编码的供应商状态,如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
3.3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锅炉类18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影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2)提供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提供承诺书)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8)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开标当日未被*失信信息公告列入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查询截图)
(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仅提供承诺书即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7)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中石油内部无同类产品质量原因出现问题。(提供承诺书)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为成套设备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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