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增设防洪视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042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增设防洪视频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成立至2025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两年铁路局招标产品或同类物资(设备) 的生产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须提供铁路使用单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标准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报价。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