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6-0004 项目名称:徐医附院淮海路院区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8.4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42万元 采购需求: 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生活垃圾(其它垃圾和附带的厨余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处理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考核,经院方考核合格后方可再续签1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原件的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有垃圾清运车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和行驶证复印件)。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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