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域内在建和新建铁路
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041 )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区域内在建和新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全部检测专项和参数。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工作经验至少6年及以上,具有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工作经验至少8年及以上,具有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检测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专业检测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仪器设备的性能、精度、数量满足现场检测需要,并按规定定期检定/校准,确保检测数据采集准确。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数量,具备承担突发检测任务的能力。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有三个及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含在建项目)的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支付证明)。
5.投标单位不得与所投标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并做出与投标项目无利益关系的《廉政承诺书》。
6.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7.其他信誉要求;未在国铁集团或铁路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系统公布“黑名单”的处罚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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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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