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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A-2026-D-F-E00289

项目名称: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2,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2,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32,4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上述网站查询渠道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工作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工作或者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资质证书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专项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工作或者具备上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3.1条中对应的资质范围;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可提供第3.1条对应的资质范围与CMA认证项目的对照表和CMA认证范围所在页,并在CMA认证范围所在页进行圈注标记。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须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须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相关信息。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工作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4.1投标人需符合以下三种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主体沉降观测、基坑工程监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及对应业务范围,以承担监测工作的成员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载明的分工内容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的投标。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25〕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机构进入广东省承担检测业务的,应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注册并填报人员、设备、场所等信息,接受业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等要求,具备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并将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信息平台。业务所在地检测资质审批机关应对该机构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满足在当地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进行核查和动态监管。” 6.1如省外注册单位已完成进粤备案,须提供有效的进粤备案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备案证明有效(承诺格式自拟)。 6.2如省外注册单位未完成进粤备案,须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进粤备案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备案证明有效。如省外注册的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进粤备案从而影响中标结果,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承诺格式自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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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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