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溪洛渡水电站翻坝转运设施(云南侧)建设项目对溪洛渡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主要内容:
(1)开展右岸翻坝设施项目现场调研。
(2)评价右岸翻坝设施项目建设程序的完备性。
(3)开展右岸翻坝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对溪洛渡水电站大坝安全影响论证分析。
(4)评价右岸翻坝设施项目中大坝安全保护措施的完备性。
(5)编写、提交《溪洛渡水电站翻坝转运设施(云南侧)建设项目对溪洛渡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送审稿)》。
(6)协助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开展《溪洛渡水电站翻坝转运设施(云南侧)建设项目对溪洛渡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送审稿)》评审和咨询。
(7)根据专家组咨询意见,结合项目建设单位优化后的翻坝转运设施设计、施工和运行方案,提交《溪洛渡水电站翻坝转运设施(云南侧)建设项目对溪洛渡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报告(最终稿)》,并提交大坝安全技术监督单位审查。
计划服务期:2026年4月1日-2027年6月30日,总服务期455日历天不变,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以合同文本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满足以下业绩中的一项。
1)具有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或咨询业绩;
2)具有水电站大坝枢纽范围内改扩建工程对水电站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或咨询业绩;
3)具有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技术服务业绩;
4)具有水电站大坝运行期监测资料整编分析评价业绩。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无要求;
其他要求:无要求。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1月 29 日 18 时(北京时间)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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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