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采购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6日
株洲市公安局 的民警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采购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5]000247号
3、委托代理编号:3049-20251029-307
4、采购项目预算:1,386,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386,000 | 株洲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1,386,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备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的,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且对承诺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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