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三岔口闸、黄庄洼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砂浆,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三岔口闸、黄庄洼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三岔口闸、黄庄洼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项目包含三岔口闸、黄庄洼退水闸两个闸口的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三岔口节制闸闸室段、左右岸控制楼、上游斜坡段消力池、下游消力池,并更新水闸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拆除重建黄庄洼退水闸闸室、交通桥、检修(工作)桥、启闭机房、上游消力池、下游铺盖段及施工影响段护坡等建筑物,并更新水闸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
2、采购范围:三岔口项目砂浆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混水泥砂浆 |
M15 |
m³ |
400 |
|
2 |
商混水泥砂浆 |
M20 |
m³ |
20 |
|
3 |
干拌砌筑砂浆 |
M15 |
m³ |
50 |
|
4 |
干拌砌筑砂浆 |
M20 |
m³ |
1390 |
说明:
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采购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税费、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试验检测费、装卸费;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以买方施工进度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三岔口闸、黄庄洼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货款每月对账结算一次。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砂浆数量为结算数量,凭《收货凭证》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双方对账无误对材料结算单进行有效确认。
(2)付款方式:买方收到 100 %的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后支付本期结算金额 90 %的货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7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对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12个月期满后质保金由买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买方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农行保理e融、建行e信通或电建融信等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票据支付限期根据买方财务情况进行调整,如产生贴息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5、质量要求:
5.1、技术质量要求:货物应符合GB/T 25181-2019《预拌砂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上产品在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5.2、通用硅酸盐水泥应符合GB175的规定。细骨料应符合 GB/T14684 的规定,且不应含有粒径大于4.75 mm 的颗粒。天然细骨料的含泥量应小于5.0%, 泥块含量应小于2.0%。
5.3、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物资还应符合买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4、砂浆中使用水泥、石灰、砂子等必须为符合国家、地方主管部门、买方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买方将随机抽检,抽检不合格每次罚款2000元,且暂停供货待检验合格后再供货。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对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6.2、卖方需无条件接受买方对生产、供应过程的质量监控,买方质量监控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质量责任。
6.3、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材料费等。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4、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买方承担全部费用。
6.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具有类似的相关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合同金额均在80万元以上(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响应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响应。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响应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或保函形式。
2、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3、保证金采用在线收取方式,由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保证金必须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
4、采用保函形式的请将保函原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创意大厦7号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7854252353,建议提前一天。
5、如有围标、串标行为,响应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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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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