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207-2026-SBJC-SB01
1.招标条件
弘德北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21〕14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弘德北路工程(禅港路至罗务路)施工(第SG-01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塔内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引入广州站项目已由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引入广州站工程GZYRSG1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2.1.1弘德北路:具体包括: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弘德北路工程(禅港路至罗务路)施工(第SG-01标段),新建弘德北路北延:呈为南北走向,起于禅港路与现状弘德北路交叉口,(桩号K0+200),终接现状荣星路(桩号K1+853.631),全长1.654km。弘德北路(禅港路至罗务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双向6车道,局部(片区三路至滨江路)增设双向4车道辅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梁设置情况如下:特大桥1座、中桥1座,人行天桥1座,涵洞1座,其中跨谭洲水道主桥采用33m+98m+190m独塔钢箱混合梁斜拉桥。荣星路连接线:连接弘德北路与罗务路的道路,呈东西走向,起于弘德北路,终接现状罗务路,全长0.454km,向北侧单侧拓宽,双向四车道+新建两侧人行道,设置中桥1座。
2.1.2广湛高铁: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标段范围DK0+000-DK1+060,主要内容包括路基段U型槽179延米,挖 方2.35万m³,填方1.07万m³,抗滑桩226根/622延米,涵洞59.4横延米/2座,改沟250延米;
双层框架段地连墙7900m³,冠梁支撑砼652.32m³,基坑土方49618m³,主体结构砼9667m³,防护棚179 延米;
轨道工程道砟填筑7487m³,铺轨3.453km,其中正线铺轨1.558km,改建京广上行线铺轨1.732km,站线 铺轨0.163km,拆除道岔5组,插入道岔2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塔内电梯
(1)甲控已购:本次招标要求包件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业主甲控乙购材料管理相关审批流程,按业主要求应达到甲控乙购具体准入条件;
(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4)生产能力:满足甲控已购要求即可;
(5)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6)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3份;
(7)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8)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排水泵
(1)甲控已购:本次招标要求包件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业主甲控乙购材料管理相关审批流程,按业主要求应达到甲控乙购具体准入条件;
(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4)生产能力:满足甲控已购要求即可;
(5)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6)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3份;
(7)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8)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3投标人在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0.5万元。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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