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西河煤业有限公司3307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5-CG-260124765、SXZB-260115311JNF15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西河煤业有限公司3307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采购项目编号:JNC255-CG-260124765、SXZB-260115311JNF153/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以晋市煤销字〔2025〕44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西河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对矿井3#煤层3307工作面最大煤层瓦斯压力、最大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及最大煤体破坏类型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原始煤层是否具有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完成鉴定后编制报告、现场指导,降低瓦斯事故发生风险,并协助我矿在建设过程中解决相关技术难题,满足矿井安全生产要求。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井下3307形成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完成后30天内编制3307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直至项目取得批复。
2.3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西河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必须含“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同时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或在山西省能源局网站公示(提供公示截图)。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27 17:30至2026-01-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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