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吉林医院妇产科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62号-1-QTJL2026012701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吉林医院妇产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83700

最高限价(元):2955700,112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吉林医院妇产科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955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包组拟采购电动手术台2台、妇科检查床6台、带脸孔诊查床3台、臭氧治疗仪2台、4K电子阴道镜1台、固有荧光宫颈早期病变诊断仪1台、无影灯2台、输液泵2台、生物刺激反馈仪1台、磁刺激仪1台、妇科射频治疗仪1台、全息腔内治疗仪1台、负压吸引器3台、床旁彩超1台、双极免粘止血电凝1台、电动子宫切除器1台、医用冰箱1台、冰箱2台、冰柜1台、妇科冷光源检查灯8台、一体化产病床2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吉林医院新生儿科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2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包组拟采购婴儿培养箱(基础)1台、婴儿培养箱1台、新生儿辐射保暖台2台、新生儿呼吸复苏气囊2台、新生儿黄疸治疗仪1台、新生儿黄疸检测仪1台、新生儿监护仪1台、T组合复苏器1台、院内转运培养箱1台、听力筛查仪2台、CPAP无创呼吸机1台、新生儿输液泵2台、新生儿注射泵2台、新生儿可视喉镜1台、胎心多普勒2台、智能婴儿身高体重秤1台、婴儿床5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部分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出具对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说明函(格式自拟),其中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仍需按照上述(1)(2)(3)要求内容提供材料。
(5)如所投产品全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出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说明函(格式自拟),且无需提供上述(1)(2)(3)要求内容。;标项2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部分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出具对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说明函(格式自拟),其中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仍需按照上述(1)(2)(3)要求内容提供材料。
(5)如所投产品全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出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说明函(格式自拟),且无需提供上述(1)(2)(3)要求内容。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升级改造项目(重)延期公告

下一篇 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 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推荐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