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紧密型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532
项目名称:枣庄市紧密型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630 万元
最高限价:630.000000 万元
|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A |
数字胃肠机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000 |
| B |
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7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30日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安装及服务的能力,满足本项目产品要求,且有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3)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报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4)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B包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的授权书(扫描件放至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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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