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02]ZHD[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金溪防洪工程道路照明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同德路226号同德园13号楼南半部二层A232室 | 2,975,126.00元 | 98.9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金溪防洪工程道路照明提升项目):
货物类(福州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照明设备 | 金溪防洪工程道路照明提升项目 | 金溪防洪工程道路照明提升项目 | 附后 | 附后 | 1 | 批 | 2,975,126.0000 | 2,975,12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刘登顺 |
| 评审专家: | 林原在 、 周鱼斌 、 阮克清 、 龚武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按收费标准的70%计取。即:按照中标金额为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100-500万 元]:1.1%,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0%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金溪防洪工程道路照明提升项目:2.57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宁德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须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评审条款"特定资格"不通过,废标处理。其余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