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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渗滤液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RQ-C2026-0004

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渗滤液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单价限价180元/吨

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填埋场和中转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因现场场地原因无法进行全量处置,现委托合格的服务单位对其所辖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中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2-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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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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