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
高抗剪贝雷架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高抗剪贝雷架租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512729(LFHG-2026-LLC-006)。
1.3 采购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 陆丰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半岛以南约8km的田尾山,行政区划属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本工程范围包括取水导流堤、取水临时围堰(不包括围堰段防渗墙)、拦污工程、通导工程、取水明渠疏浚、西南护岸(含后方排洪沟)、取水头部构筑物及直立翼墙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配套措施及服务等工作,含招标图纸上的所有项目以及核电程序、现行法规要求的所有工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高抗剪贝雷架租赁服务 。
2.2 服务期限: 10个月 。
2.3 服务地点: 陆丰核电厂内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业主要求、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财务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3)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租赁业绩优先 。
(4)信誉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 15 时 30 分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 1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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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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