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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采购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111-SJDX-C2026-0003

项目名称: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捌元/吨,118元/吨。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2、清运卸点:苏州市再生资源垃圾的处置需满足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成交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而引发的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3、运距与推荐运输路线:按所属地交警队审批路线。

4、运距:响应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2-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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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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