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收集池两期中沉池、两座缓存罐清淤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收集池两期中沉池、两座缓存罐清淤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60121000030001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建设总规模为2×4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2×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6.采购内容: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收集池两期中沉池、两座缓存罐清淤服务项目
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四章供应商服务技术要求”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限累计30天,开工前提前5个自然日通知,接到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进场。因多个池子清淤我公司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分多次间断清淤,分次最多不超过4次,累计工期不超过30天。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胜利镇胜利村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2项同等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否则响应文件全部无效。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1-29 00:00:00~2026-02-04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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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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