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722]LZGC[CS]2026000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焚烧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3,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焚烧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3,1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焚烧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3,1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5月1日前完成全部内容。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焚烧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焚烧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环境卫生工程)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提供有效原件的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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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