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水资源中心引黄入冀补淀工程输水运行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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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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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6-1 |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水资源中心引黄入冀补淀工程输水运行管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5,861,126.98元 | |||||||||||
| 最高限价:5861126.9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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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5.1.1渠道巡查及运行管理。 5.1.2沉沙池巡查及安全管理。 5.1.3倒虹吸垃圾打捞。 1.4其他。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5.4、项目地点: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河南段。 5.5、服务周期:3年(2026年-2028年)。 5.6、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运行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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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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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供应商不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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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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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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