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51-ZB-260124784、SXZB-2601 0473GZF01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NC251-ZB-260124784、SXZB-2601 0473GZF018/01)已由忻州公司泰安党纪字〔2025〕1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预算,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为保证污水处理站委外运营服务正常接续,做好污水处理站运营工作,确保整个污水处理站系统和水质达到一个整体高速高效的运行。现需委托一家具备资质的单位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服务,包括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外运营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
招标内容:
污水处理站委外运营服务,包括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
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站设施操作运营及安全生产工作;2)污水处理站设备维护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3)确保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4)污水处理站药剂的采购和保管工作;5)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6)配合矿方接受各级部门检查工作并进行协调。
(具体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服务质量要求:满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符合甲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外运营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员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工业污水处理或生活污水处理运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30 17:30至2026-02-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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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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