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6J6-FG0103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汝阳)金属结构厂低压配电柜,由安装分局(汝阳)金属结构厂负责签订执行,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汝阳)金属结构厂厂内配电所需的一批配电柜。
2、采购范围:低压配电柜
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了本采购项下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商检、包装、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应商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及时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质量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低压配电柜 |
1800*800*600 |
AI智能控制功能 |
台套 |
35 |
具体要求详见6、技术质量标准或要求;含智慧用电管理平台 |
合计 |
35 |
|||||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厂内暂需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6年3月10日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汝阳)金属结构厂(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汝安路2号)
6、*技术质量标准或要求: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通用技术要求
1. 电气性能要求
额定电压:所有设备必须符合系统额定电压要求(如220V/380V AC或DC系统)
额定电流:电流等级需与系统负载匹配,确保在额定电流下长期稳定运行
绝缘电阻:设备绝缘电阻应满足标准要求,通常≥100MΩ(500V兆欧表测量)
介电强度:能承受规定的工频耐压测试,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温升限制:在额定负载下,各部件温升不超过标准规定值
2. 使用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5℃ ~ +55℃(特殊环境需特别说明)
存储温度:-40℃ ~ +70℃
相对湿度:≤95%(无凝露)
海拔高度:≤2000m(高原地区需降容使用)
污染等级:通常为2级(户内)或3级(户外)
3. 机械性能要求
防护等级:IP20或更高(根据安装环境选择)
机械寿命:断路器机械操作次数≥2000次(无故障)
抗振动能力:能承受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振动冲击
结构强度:外壳和内部部件需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
6.2各设备具体技术规范
1. 智能AI塑壳漏电断路器(M8EL系列)
技术参数:
(1)采用高性能 32 位 ARM 微处理器,实时进行信号处理和智能控制;
(2)液晶显示,菜单式管理,人机界面友好,操作简便;
(3)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剩余电流设置范围可调50~1000mA,线路漏电流超过100mA时立即分闸,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4)过压保护功能 当线路相电压高于过压保护设定值时,断路器保护跳闸。当线路电压恢复到正常电压后,断路器可自动合闸投运,过压保护的设置值范围254V~300V,出厂设置为285V,用户可自行设定或关闭,保护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5)欠压保护功能当线路相电压低于欠压保护设定值时,断路器保护跳闸。当线路电压恢复到正常电压后,断路器可自动合闸投运。欠压保护的设置值范围为120V~198V,出厂设置为165V,保护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6)缺相保护功能当线路电源端出现缺相时,断路器保护跳闸。当线路恢复到正常电压后,可自动合闸投运。出厂默认设置为开启,保护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7)实时监测线路温度,过温保护:监测断路器接线进出六点温度,超过80度预警,超过120度报警,断电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8)过流长延时保护、短延时保护和瞬时短路三段保护,采用电子式脱扣;
(9)具有测量功能,测量精度需要达到0.5级;
(10)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有功电能、无功电能、视在电能;
(11)检测电压频率是50Hz或60Hz,数值可波动范围通常在正负百分之二左右,在区间范围内属于正常,上传平台;
(12)短路保护,具有高分断能力35KA,保证线路短路保护的可靠性;
(13)电子调节额定电流,过电流可以调节,设定过功率保护;
(14)线路剩余电流、三相电源电压、负荷电流实时显示;
(15)跳闸类型(剩余电流、过载、欠压、过压、温度、缺相)识别、显示,并可存储、查询、删除。
(16)具有远程控制功能。
(17)安装场所应无导电粉尘,无腐蚀性气体,无易燃易爆气体,无雨雪侵袭;
(18)海拔高度: 不超过2000m;
(19)环境温度: -20℃~ +60℃;
(20)相对湿度: 最湿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低于25度,该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并考虑到因温度变化发生在产品表面上的凝露;
(21)安装条件; 安装场所的外磁场在任何方向不超过磁场的5倍,无爆炸性、腐蚀性气体、无风雨侵蚀、干燥、通风;
(22)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GB10963(须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 智能AI漏电断路器(C65LE系列)
技术参数:
(1)工作电压:AC230V;
(2)过压预警:线路电压超过设定电压260V预警值时不会分闸,只报警不跳闸,预警信息数据上传;
(3)过压保护:线路电压超过设定电压275V值时执行分闸,分闸报警信息数据上传;
(4)欠压预警:线路电压低于设定电压185V预警值时不会分闸,只报警不跳闸,预;警信息数据上传;
(5)欠压保护:线路电压低于设定电压175V值时执行分闸,分闸报警信息数据上传;
(6)硬件额定电流:6A/16A/32A/40A/63A;
(7)额定电流可整定:1A到63A可调节整定;
(8)限电流预警:通过软件设定额定电流预警信息,当电流到达预警值时,做只报警不跳闸,预警信息上传平台;
(9)整定电流报警:通过软件设定额定电流值,当电流到达报警值时立即分闸,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10)分断能力:6000A;
(11)短延时热磁保护:满足过载/过流且达到2.55Ⅱn,双金片弯曲变形,带动脱口装置动作分闸保护线路;
(12)长延时热磁保护:满足过载/过流且达到1.13-1小时不动作,1.45Ⅱn2小时装置动作分闸保护线路;
(13)短路保护:线路短路时,5-10倍额定电流,断路器0.04s断电保护,并且短路报警信息上传到平台;满足C,D型脱扣曲线;(提供检测报告)
(14)漏电保护:漏电保护:智能开关漏电动作电流:≤30mA;线路漏电流超过30mA时立即分闸≤40mS,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仅限带漏保断路器);
(15)漏电退出功能:当产品在使用场景中,启动设备时漏电流大于30mA时,并且需要紧急使用时,可选择退出漏电本地功能,从而进入软件可调节模式;(以实物提供样品)
(16)软件漏电预警:线路漏电流超过系统设定的预警毫安值时不会分闸,只预警不跳闸,预警信息上传平台,可实时监测漏电数据;
(17)软件漏电保护:线路漏电流可以通过系统任意调节设定报警毫安值,漏电流超过系统设定的预警毫安值时,由电机启动立即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18)本地漏电自检:产品本身有漏电试验按钮,可以本地按下试验,立即分闸分闸小于50毫秒,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19)过温保护:超过80度预警,超过100度报警断电;
(20)高精度测量:具备用电功率的高精度测量功能,精度0.5级;
(21)缺零保护:电路缺零线时,产品立即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22)缺相保护:在进线缺相保护的三相电源中,某一相线路电源缺相时,立即分闸,报警信息上传平台;
(23)电力谐波:线路中的正弦电压加压于非线性负载,基波电流发生畸变产生谐波,做只报警不跳闸,预警信息上传平台;
(24)三相功能检测:有功电能、无功电能、视在电能;
(25)实时频率:检测电压频率是50Hz,数值可波动范围通常在正负百分之二左右,在区间范围内属于正常,上传平台;
(26)故障状态定位:产品指示灯LED预警信息出现,红绿双色灯闪烁0.3S亮,0.3S灭,报警信息出现,绿灯闪烁0.3S亮,0.3S灭,指示线路中的故障状态;
(27)合闸分闸控制:本地推杆手动、远程手机APP控制、定时控制、场景控制、故障控制、本地按键电动、分闸后禁用远程控制和本地控制;
- 液晶屏网关(C-TXWG-4G)
技术参数:
(1)持双向互联网通讯;
(2)可支持以太网、WIFI、4G、等多种通信方式;
(3)支持向下串口通讯功能、数据计算分析定时存储功能;
(4)支持双向RS485通讯,实现物联网断路器产品的数据获取与控制功能;
(5)可查看各线路实时电压、实时电流、实时漏电流、实时温度、电量、等用电信息
(6)具有短路、漏电、过欠压、过载、过温、和缺相报警等报警信息显示;
(7)具有液晶屏显示功能,可显示已连接物联网断路器的数量、在线或离线产品状态;(以实物提供样品)
(8)可恢复网关原出厂设置重新启动;
(9)网关协议可支持MQTT协议接入;
(10)具有下发物联网断路器的自动地址分配功能,自动连接数量应不少于30台物联网断路器;
(11)工作电压:输入180-264VAC 输出:DC12V;
(12)额定功率: 22W,保持22W可以长期工作;
(13)待机功耗≤0.65W,瞬间最大功率:39-40W可持续时间10-15秒;
(14)工作环境:-15℃~45℃;
(15)工作精度:精度范围为电压(误差±1%),电流(误差±1%),有功功率(误差±1%),温度(误差±1%);(提供检测报告)
(16)安装地点海拔:不高于2000m;
(17)安装方式:DIN标准导轨;
(18)安装尺寸:宽度≤36(mm);
(19)需提供CNAS或MA试验报告。
- 智慧用电管理平台
(1)支持管理者大平台集中统一管理端应用:Web
(2)支持项目端设备集中统一管理端应用:Web
(3)平台和APP支持多人管理应用:Web、APP
(4)支持移动端运维应用:APP
(5)支持移动端设备使用管理:APP
(6)支持微信小程序接受预警和报警信息
(7)Web端可实现遥控、遥测、遥调、遥信,实现远程控制设备,实现远程数据监测、实现用电参数调整、实现数据通信。此外还支持最大100个定时,报警预警弹窗提示,保存三年用电数据,远程升级,电能管理,用户管理,客户管理,平台权限管理,创建项目,能效分析,告警处理等。
(8)APP端可实现遥控、遥测、遥信,实现远程控制设备,实现远程数据监测、实现数据通信。此外还支持最大100个定时,报警预警弹窗提示,保存三年用电数据,远程升级,漏电自检,告警处理,设备配网等。
6.3质量保证要求
1. 质量管理体系
供应商需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需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认证
提供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2. 可靠性要求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50000小时
故障率:≤0.1%/年
环境适应性:通过高低温、湿热、盐雾等环境试验
3. 包装运输要求
防潮、防震包装,符合GB/T 13384
标识清晰,包含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等信息
运输过程中需避免剧烈振动和冲击
6.4安装与验收标准
1. 安装规范
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GB 50303进行安装
接线正确,紧固力矩符合要求
接地系统可靠,接地电阻≤0.5Ω
2. 验收标准
外观检查:无损伤、标识清晰
电气性能测试:绝缘电阻、耐压测试合格;
功能测试:集成智能断路器的新型配供电设备,具备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远程监控等智能功能且功能正常;
适用范围:满足厂区内各车间现有设备的使用,且达到智能AI功能。
柜体与柜内配件元器件成套组装到货(柜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明细表1及相应辅材),配电柜电源指示灯显示(红、绿、黄),配置合理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涵盖远程运维系统、现场调试。线路图详见附件1
明细表1
产品 |
产品型号 |
数量 |
AI 智能塑壳漏电断路器 |
M8EL-630MY-3P+N-400A |
1 |
AI 智能塑壳漏电断路器 |
M8EL-250MY-3P+N-250A |
6 |
AI 智能漏电断路器 |
C65LE-63/4D63A |
4 |
AI 智能漏电断路器 |
C65LE-63/2D63A |
4 |
液晶屏网关-4G网 |
C-TXWG-4G |
1 |
熔断器 |
RT28-63X |
1 |
浪涌保护器 |
XU-IIG 65KA/4P |
1 |
文件资料:提供完整的测试报告、合格证、说明书。
本次采购电气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需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设备在电力系统中安全可靠运行。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产品的认证情况、技术参数匹配性以及供应商的资质,同时按照规范进行安装和验收,以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检验检测合格证书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采购规格的产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后根据我公司所要发票时间给予提供。
4、供应商具有供应此货物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必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5)三份同种类型及以上成交业绩合同,实践证明产品成熟可靠。(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具有良好的综合信用。提供2023年到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应具有良好的综合信用,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按要求内容和格式提供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
10、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的参数、产品性能、制造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承诺及与此次采购货物相符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12、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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