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2025年冬季-2026年春季市区内大环境苗木补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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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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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6-4 | |||||||||||||||
| 2、项目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2025年冬季—2026年春季市区内大环境苗木补植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695,884.60元 | |||||||||||||||
| 最高限价:1695884.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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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苗木补植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栽植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2026年04月30日之前供货完毕;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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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和证据留存)。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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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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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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