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所属运营库站防静电装置检测中介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KLGC-WZ-HLJXS-2026-03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根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提出的需求计划,拟通过招标明确单项库、站检测单价,并招标入围3家检测机构。本项目估算金额115.7万元,资金来源为检测费,招标人不承诺最低结算金额,分配原则按中标单位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分配份额,第一至第三名分别按照总金额约45%、35%、20%比例划分,具体结算金额及检测范围以实际为准。
第一名检测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3家分公司;
第二名检测大庆、鸡西、牡丹江、七台河、伊春、黑河、大兴安岭7家分公司;
第三名检测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家分公司。
2.2招标范围
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运营油库、加油(气)站的防静电装置进行周期性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要求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23)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74-201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 GB 12158-2024)要求、《接地式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JJF黑12-2021)对加油(气)站静电防护装置每年进行2次周期性检测,对油库静电防护装置每年进行1次周期性检测,每个检测周期内以油库、加油(气)站为单位出具符合《接地式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JJF黑12-2021)的防静电检测报告,以所在地市分公司为单位出具检测分析报告以及问题清单。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
运营加油(气)站防雷装置500元/座,运营油库防雷装置1600元/座。
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无分项报价的;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
遵循公平竞标原则,投标人报价须包含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税率,且最终按照不含税单价进行价格评审。
2.6授标方式
当有效投标人等于3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判定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确定2名中标人,份额为第一名45%、第二名35%,剩余份额重新招标。
当有效投标人等于2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判定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确定1名中标人,份额为第一名45%,剩余份额重新招标。
当有效投标人等于或小于1名,重新招标。
2.7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与招标所属二级单位签订合同,提交符合要求的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后60日内付款。。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工商注册,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防静电装置检测能力CMA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必须包含防静电检测类。
3.2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至2025年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静电装置检测业绩,提供至少一份检测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3.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3.3 2023年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就油库、加油(气)站防雷装置检测相关事宜与地方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3.4.2中标单位在现场服务时应服从所在地分公司、及库、站管理人员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中标单位,甲方有权解除该单位中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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