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KY-2026FW002/01
项目名称:银川海关南薰西街综合楼安全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为银川海关南薰西街综合楼安全改造,维修改造内容为:主楼及附楼改造总面积为8725平方米。
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包含二次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及协助完成规划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等事宜。(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并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期间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8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库〔2022〕35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工程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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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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