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为局直各单位采购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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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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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10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为局直各单位采购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9,28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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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洛阳市公安局为局直各单位采购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一个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 5.5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6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注:接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并向采购人提交体检报告;采购人保留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届满后履约期顺延的权力,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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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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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其他:供应商名称与所提供服务门诊部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属同一家机构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卫生管理部门的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申请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附后。) 3.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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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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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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