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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南百改扩建2标项目柴油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标题: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南百改扩建2标项目柴油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南百改扩建2标项目柴油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513747)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2合同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 资金已到位  。

1.4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土建主线K627+500~K647+000,路面主线K608+550~K647+000,土建全长19.5公里,路面全长38.5公里。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181.9万方、填方95.2万方;软基换填5.5万方、膨胀土换填50万方,涵洞通道89道。路面垫层21.6万吨、基层85.9万吨、面层110.4万吨等;桥梁个数18座。合同额14.39亿元,合同工期36个月。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柴油采购 

2.2 交货期: 2026.2.10-2029.2.30

2.3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南百改扩建2标项目。

2.4 物资质量标准:材料供货商供应的甲招材料,应符合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所签订土建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发包人进行材料招标时提出的材料技术要求。若材料供货商供应给施工承包人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材料供货商负全部责任。裁定甲招材料是否合格的机构必须是法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最终裁决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或施工承包人与材料供应商另行商定的检测机构)检验仲裁结果为准。因施工承包人对甲招材料质量有异议并对甲招材料进行检测仲裁后,如检测合格,则检验仲裁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由材料供货商负责检测仲裁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负责退换同等数量的合格产品,同时还赔偿施工承包人因使用不合格甲招材料造成构造物等不合格而导致的损失。施工承包人在接收材料供货商供应的甲招材料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向材料供货商反馈信息,材料供货商在接到施工承包人的反馈信息后,需及时派人员处理。

材料供应商将柴油配送至承包人现场设置的油罐或指定用油设备并用专用油泵泵入罐体或加注到承包人指定的用油设备。承包人应确保油罐具备合法、安全、合理、完善的柴油储存及卸油条件。在柴油卸油前,双方需共同对柴油进行取样和封存,单瓶取样量不低于1L/瓶,封存样品由双方签字确认油封完好,各执一瓶留存,样品保存不少于 7天。承包人如对材料供应商柴油质量存在异议,应在柴油交付后 7天内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由双方将封存的油样送往双方认可的具备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检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材料供应商承担。柴油交付后 7天内,如材料供应商未收到承包人对柴油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材料供应商所交付的柴油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每期应付货款在办理完结算及垫(代)付手续后由业主代项目支付,提交相应支付申请手续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业主及项目查验合格后28天内支付。无上述资料的业主有权不予办理垫付货款手续。

质量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通知业主退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前2个月一次性办理并提交。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委托业主代管,质保期从项目工程交工验收时起算,为期两年。质保期因材料原因发生质量赔偿的,则从该部分货款中优先赔付,该部分货款在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内,由项目通知业主将其余额直接退还给材料供货商。材料调价由业主与材料供应商办理支付与扣回事宜及手续(项目配合办理票据手续)。

4.2付款方式:每期应付货款在办理完结算及垫(代)付手续后由业主代项目支付

4.3履约保证金:                /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3%         (如有)

4.5其他情况: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5日,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及配套服务业务。公司注册资本1.47亿元,注册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高科路2号,设有分支机构90家,覆盖广西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 。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等许可项目,以及汽车服务、日用品销售等一般项目。

推荐理由:供应商具有专业的供货能力及服务售后能力,为项目业主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

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元)

含税金额

(元)

备注

1

柴油

0 号,-10 号,-20 号

5755

8444

48595220

48595220

6. 公告期限

2026 1 30 19:10 2026 2219:10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

举报电话:0771-8058326

8. 其他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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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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