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四平工务段2026年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四平工务段2026年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执行的技术标准《普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TG/GW 102-2019)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履约,需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与招标要求相同规格类型的车辆进行服务。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租赁公司负责赔偿承租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售后服务及要求:(1)租赁公司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运输;租赁公司负责车辆操作人员(包含司机或操作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赔付。(2)租赁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赁公司负责赔偿。(3)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每个包件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该包件车型自有车辆至少一辆(台)证明资料,提供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1.投标人提供的挖掘机必须能满足招标人的全部作业需求,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挖掘机需具备伐树功能。
3.投标人提供车辆服务时需携带本车自有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提供合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及≧1年的社保证明,以备核验。
4.线路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包含各类型机械设备及驾驶员、操作员的一切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及操作员人员工资保险等);
5.投标人应具备最多同时提供2台及以上同类机械服务的能力。
6.线路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按台班计算:挖掘机作业时间在8小时以下,按1台班计价,超过8小时低于12小时按1.5台班计价,超过12小时低于16小时按2台班计价。各类型挖掘机由出租方承担往返平板拖车费用;因非租赁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无法使用,不予结算。
7.特种设备或其他需要办理运行手续的设备,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达到投入运行使用的要求。
8.包件中75G型挖掘机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施工用选配的附属设备,包括履带橡胶鞋、挖斗、清筛破底用钩头、除污土用筛斗等,应具有限位装置、橡胶块,石砟刮板、轨料夹、快速连接器等属具齐全,需额外配备钢轨快速走行装置(驱动底盘)及备用发动机。
9.投标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公司负责赔偿。
10.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11.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安监〔2023〕39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等相关铁路安全各项要求规定。
A02包技术规格书
1.投标人提供的随车起重机必须能满足招标人的全部作业需求,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投标人提供车辆服务时需携带本车自有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提供合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及≧1年的社保证明,以备核验。
3.投标人需在提供机械租赁服务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或行驶证,投标公司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运输、作业所有费用;投标公司负责车辆操作人员(包含驾驶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赔付。
4.线路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包含各类型机械设备及驾驶员、操作员的一切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及操作员人员工资保险等);
5.投标人应具备最多同时提供2台及以上同类机械服务的能力。
6.线路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按台班计算:随车起重机设备行驶里程小于等于50公里以下,按0.5台班计价,超过50公里小于等于100公里,按1台班计价,超过100公里,小于等于150公里,按1.5台班计价,超过150公里小于等于200公里,按2台班计价,以此类推;场内倒运作业时间在4小时以下,按0.5台班计价,超过4小时低于8小时,按1台班计价,超过8小时低于12小时按1.5台班计价,超过12小时低于16小时按2台班计价,以此类推。
7.特种设备或其他需要办理运行手续的设备,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达到投入运行使用的要求。
8.包件中随车起重机应具有吊装轨件用的各类吊装用索具,包括吊扣、吊带和钢丝绳扣等。
9.投标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公司负责赔偿。
10.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11.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安监〔2023〕39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等相关铁路安全各项要求规定。
A03包技术规格书
1.投标人提供的平板拖车必须能满足招标人的全部作业需求,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投标人提供车辆服务时需携带本车自有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提供合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及≧1年的社保证明,以备核验。
3.投标人需在提供机械租赁服务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或行驶证,投标公司负责车辆操作人员(包含驾驶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赔付。
4.线路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包含各类型机械设备及驾驶员、操作员的一切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及操作员人员工资保险等);
5.投标人应具备最多同时提供2台及以上同类机械服务的能力。
6.重型平板拖车距离按高德地图导航测算,空车行驶到拖运车辆地点不计算里程,从拖到所需车辆开始计算里程,拖车费每公里12.5元。
7.特种设备或其他需要办理运行手续的设备,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达到投入运行使用的要求。
8.投标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公司负责赔偿。
9.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10.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安监〔2023〕39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等相关铁路安全各项要求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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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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