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阜阳客整所股道间配电箱整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6-1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阜阳客整所股道间配电箱整治招标人为合肥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合肥车辆段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配电箱整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地点 |
备注 |
| 阜阳客整所股道间配电箱整治 |
/ |
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执行/阜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并确认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确认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无源锁的相关技术资料(含专利证书、公安部检测报告、IP68三防检测报告),若投标人不是无源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无源锁生产厂家授权书及本项目无源锁的接口开发授权。
3.1.3 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两年(2023年至今)轨道交通行业配电设整修或改造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良好用户评价证明并加签用户企业公章。
3.1.4 财务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2年(2023年和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 履约信用: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022年至今)
3.1.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得分包或转包,生产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2)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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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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