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2026年矸石处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48-CGN-260215035)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采购条件
本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2026年矸石处置(采购项目编号:JNC148-CGN-260215035),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公司2026年矸石预计产量约45万吨。当前执行的2025年矸石处置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2月16日至2026年2月15日。为确保合同到期后矸石外排处置工作合法、有序推进,避免影响生产,需选择具备矸石处置合法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矸石进行处置。
2.2 采购范围:新大地公司矸石运输及处置,全年矸石量预计约45万吨。
2.3 服务周期:2026年2月16日-2027年2月15日或合同发生总数量达到45万吨,以先到的为准。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和顺县义兴镇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属地政府环保要求,甲方需排矸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如果是填埋处置:
3.2.1.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3.2.1.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3.2.1.1和3.2.1.2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3.2.2如果是综合利用:
3.2.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3.2.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3.2.2.1和3.2.2.2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业绩要求: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矸石综合利用业绩或煤矸石填埋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2-02 19:30至2026-02-05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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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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