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交通桥涵工程
(采购编号:ZSWJ-太阳沟项目-交通桥涵-2026-14号)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源新能字[2024]8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业主巴彦淖尔太阳沟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了《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同》,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交通桥涵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公司批准,现对该施工 分包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法
询比采购 竞价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2.1.1项目概况
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上水库位于巴音宝力格镇太阳沟沟脑,下水库位于大坝沟河湾地段中部。工程为大(1)型一等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200MW,装机4台,单机容量300MW。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和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上水库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下水库拦河坝和拦沙坝坝型均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均为一洞两机的布置型式。
Y1号道路由对外连接路~交通洞洞口~下水库进/出水口~地面开关站~拦沙坝右坝肩,另有支线道路至拦河坝右坝肩、通风洞洞口,全长4.422km(含桥梁3座,总长370m;隧道3条,总长1012m),设计标准为水电三级,路面/路基宽6.5m/7.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3号桥中心桩号为K1+518,桥跨结构为5×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桥梁多孔跨径总长150m,全长168.08m。桥面纵坡为2.75%,桥面横坡同路线横坡。
4号桥中心桩号为K3+513.581,桥跨结构为4×20m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梁,桥梁多孔跨径总长80m,全长92.04m。桥面纵坡为-0.724%,桥面横坡同路线横坡。
5号桥中心桩号为K4+543.473,桥跨结构为 4×30m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桥梁多孔跨径总长120m,全长124.38m。桥面纵坡为2.98%,桥面横坡同路线横坡。
2.1.2采购范围
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Y1道路桥涵工程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回填、桩基钻孔灌注、混凝土浇筑、钢筋制作安装、预制梁制作运输安装等施工作业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采购清单为准。
(1)本标段采购人响应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3号桥梁下部桥墩桩基及承台施工、桥墩施工、桥台施工、上部结构(含预制梁架设)施工,其中上部构造为5X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梁高2.2m,中梁宽为1.6m,边梁宽为1.8m,湿接缝宽0.4m。每孔设中梁2片,边梁2片,桥面设置为净-7.0m+2X0.5m(护栏)。
4号桥梁下部桥墩桩基及承台施工、桥墩施工、桥台施工、上部结构施工,其中上部构造为4x20m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梁,梁高1.7m,悬臂为1.5m,桥面设置为净7.0m+2x0.5m(护栏)。
5号桥梁下部桥墩桩基及承台施工、桥墩施工、桥台施工、上部结构(含预制梁架设)施工,其中上部构造为30+30+2X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梁高2.2m,中梁宽为1.6m,边梁宽为1.8m,湿接缝宽0.4m。每孔设中梁2片,边梁2片,桥面设置为净-7.0m+2X0.5m(护栏)。
φ1.5圆管施工7处、暗板涵施工8处。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招标清单为准。
(2)本标段采购人响应人应完成的辅助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响应人负责施工用水的取水运输或采取管路接引方式取水;负责临时制梁场、台座建设等(制梁区、存梁区) ;预制构件加工场、钢筋与钢结构加工场、泥浆处置等辅助工程项目。
(3)配合工作:采购工程范围内的试验和检验响应人无偿提供人工、车辆等配合现场取样送检工作;桥梁荷载试验响应人提供试验区域清理以及按方案要求组织试验车辆(载重汽车),配备指挥人员和驾驶员,提前进行荷载称重复核。
2.2项目计划工期:本标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027 年 3 月 31 日完工,计划工期共 365天。
2.3建设地点: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2.4.1质量要求:单元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100%,优良率≥95%,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
2.4.2安全生产总目标为“零事故、零死亡”。控制指标:
(1)不发生安全事故;
(2)不发生重伤事故;
(3)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责任事故;
(4)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5)不发生“火工品”流失事件;
(6)不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事故及设备事故;
(7)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
(8)不发生对发包人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9)不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不稳定事件;
(10)不发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1)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12)不发生重大垮(坍)塌及水淹厂房事故;
(13)设计标准内洪水,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及工程安全事故;在发生超标洪水时,全力抢险,尽量减少损失,力争不发生工程安全事件及人身伤亡;
(14)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公共安全事件;
(15)严格质量管控,不发生因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
(16)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人员死亡群伤事件。
2.5其他 现场安全文明满足采购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安全设施标准化图册》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响应单位一致;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与注册单位匹配的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业绩具体指 桥梁施工工程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具体指担任过1项桥梁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5)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6)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均由响应人依法与其建立直接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纳入采购人及股份公司受限供应商且在受限期限内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后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被纳入电建集团或水电五局受限供应商,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⑤近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有过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
⑥被列入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⑦其他禁止情形: 无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相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相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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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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